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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注册周期 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初始注册期满 延续注册条件: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小编精心推荐: 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难度分析 一级建造师考试快速记忆诀窍 一级建造师各科目题型分值比例与复习指导汇总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网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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