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出国留学信息:

 

标题 二建《工程法规》考点2016: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内容
    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网为您整理“二建《工程法规》考点2016: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希望每个考生都能掌握知识点,并顺利通过二建考试!
    1.注册建造师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后,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项目负责人。
    2.考试合格后,人事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本人保管,适用。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3年,多专业之一期满要办理续期注册。
    4.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5.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
    (2)解除合同关系
    (3)注册有效期未延续注册
    (4)年龄超过65周岁
    一、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1.可以担任两个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约定工程验收合格、非承包方原因停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二、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施工管理文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必须要有签字盖章
    2.合同中多专业工程,由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3.专业工程独立发包,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涵盖该专业工程的,可以担任该专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4.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文件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小编精心推荐:
      2016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指南
      二级建造师考试人事考试网址汇总?
    
      2016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汇总
      【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2016年知识点汇总
    
建设工程法规真题 建设工程法规答案 工程法规备考辅导 工程法规模拟试题 建设工程法规题库

    
随便看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2-2024 swcv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6 19: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