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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的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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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的一般原则”,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的一般原则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后,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二)确认减值损失后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三)减值准备是否可以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遇到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情况,同时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提示】 资产减值准则中规范的资产,其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有些资产的减值是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是否可以转回如下表所示:
资产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XX资产减值准备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推荐: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常见问题解答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6各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2017年注会考试上班族备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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