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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7年山西房改房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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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山西房改房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政策栏目。 2017年山西房改房新政策 一、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 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须作什么安排? 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需经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计算属于该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对于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3.对于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4.原产权单位已撤消的,该房款应交付其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交付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5.以上收入应全额存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6.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测量费用,由收取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价款的单位负责; 7.已购买所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所得价款应全额归原产权人。 D、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需要缴交什么费用? 1、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的,产权人应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原产权单位已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人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向原产权单位交纳; 3.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应当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征收税费,但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土地增值税; 4、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何种公有住房不得出售、交换及赠与?下列已购公有住房不得上市: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在市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的; 4.违反产权人与原产权单位购房约定的; 5.国家、省、市规定不能上市的。 2017年山西省房改房遗产继承过户解读liuxue86.com 办理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2101以上至 10002.531001以上至20001.542001以上至50000.855001以上至80000.468001以上至 100000.2710000以上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注事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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