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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重点:进口货物征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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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参加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重点:进口货物征税”,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考生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重点:进口货物征税 进口货物征税 一、进口货物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征税范围: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不论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不论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二、进口货物适用税率 17%、13% (同国内货物) 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销售额一般规定 1.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包装物 (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2)只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推荐: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完整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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