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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精选考点:用益物权”,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精选考点:用益物权 【物权法】 【用益物权】 (一)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以他人的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根据物权法定的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地役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二)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1、相邻关系是土地所有权内容的扩张或者限制,是法定的;地役权是土地所有人间基于契约而产生的对所有权的限制,是约定的; 2、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的权利,而是基于所有权的扩张和附属,地役权是因他物权而受一时之限,是一种独立的权利。 3、相邻关系是法定物权,其成立和对抗第三人不需要登记,地役权是意定物权,需要登记,不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基于相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与所有权同时存在和灭失,地役权的取得因合同产生,可以因期限届满,当事人解除合同而消灭。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动态 2017年司法考试时间 2017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7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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