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出国留学网围绕工程法规相关内容为您整理出了“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代位权”,希望这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祝大家考试顺利! 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代位权概念 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特征 (1)债务人怠于向次债务人行使债权, (2)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行使债权(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3)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行使方式: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 主体 原告 :债权人 被告:次债务人 主张: 到期非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数额 不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数额 行使的效力 在上述债务链关系中,如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拒绝领受时,债权人有权领受,但是无权直接独占财产;应交债务人后要求其履行或申请强制其履行债务 【口诀】 代因怠,造损害,合法到期自身外 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提供: 2018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流程汇总 2018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2017年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汇总 2017年二级建造师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7年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入口及时间汇总 各省历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汇总(2017-2008)
建设工程法规真题 |
建设工程法规答案 |
工程法规备考辅导 |
工程法规模拟试题 |
建设工程法规题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