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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考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一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满足了“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要件,合同生效: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民间借贷的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推荐: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完整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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