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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08年锦州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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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08年锦州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锦州商务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2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商务英语和旅游英语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与天伦国际酒店管理集团(中国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和北京云南大厦皇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太阳宫桥云南大厦)签订定单培养意向,因此对这两个专业学生符合其条件要求的,即: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男生身高在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商务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①学费:6800元/年 ②宿费:甲等1200元/年;乙等800元/年 以上收费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照相关文件有关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买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应将课本和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校对优秀学生设一、二、三等奖学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月150元、3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学生平安医疗保险。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设置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被我院第一志愿第一次公布的省属专科录取分数线录取的各省普通类考生(不含三校生),高考成绩高于当地省属专科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获奖金额为6000元/人;二等奖学金:被我院第一志愿第一次公布的省属专科录取分数线录取的各省普通类考生(不含三校生),高考成绩高于当地省属专科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获奖金额为3000元/人。 六、获奖说明 无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并执行省招办关于加降分等的有关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576222,3576000 网 址:http://www.jz-bp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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