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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09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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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09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牡丹江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牡丹江医学院(MuDa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2.学校代码:10229(国标码) 3.学校校址: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4.学校网址:www.mdjmu.cn 5、邮政编码:157011 6.学校性质:公办 7.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8.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教育及专科教育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牡丹江医学院 10.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09年面向25个省(区、市)招生,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详见当地高招办的公布数据。 三、专业设置(本科)
四、 录取规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三方面,择优录取。 2、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 3、我校按报考志愿先后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详细如下: (1)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录取,即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其他说明: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按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色盲、色弱及嗅觉和听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考我院医学类各专业。除明确不能、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条件外,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以及对考生负责的原则出发,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左利手)的考生。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公布 1、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2、联系电话:0453-6581491? 6585444? ?6581166?? 6585511 3、传??? 真:0453-6581166 4、招生网址:www.mdjmu.cn 5、 E-mail :mdjyxy_zs@163.com ?六、收费标准及其他 1、经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执行标准为:本科:预防医学、护理学专业:4,000元/年;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400元/年;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专业:4,600元/年;口腔医学专业:4800元/年;医学影像学专业(含影像诊断与治疗方向、工程方向):5,500元/年。 专科:医药营销、护理学专业:4000元/年;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4,400元/年。 2、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周)不报到的我校新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直接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 七、奖、贷、助学金设置 我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贫困学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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