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送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教学厅[2007]10号)精神制定我校保送生章程,接受符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8年保送生章程》规定条件的保送生。 (二)优惠加分政策 1、我校优惠加分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地区本科生录取。 2、在高中阶段,获市(省)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并获2008年上海市优秀应届高中毕业推荐生者,按市教委公布的规定加分。第一批、第二批均填报我校,考分达第一批录取控制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在第一批、第二批录取时,原则上予以录取(英语或数学高考单科成绩不及格者除外)。 3、在高三阶段或高一阶段、高二阶段连续两年获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并获2008年上海市优秀应届高中毕业推荐生者,按市教委公布的规定加分。第一批、第二批均填报我校,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原则上予以录取(英语或数学高考单科成绩不及格者除外)。 4、在高中阶段,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考分达我校投档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在高三阶段,获经上海市教委公布年度省市级(含)以上竞赛活动的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学科单科竞赛优胜奖,按市教委公布的规定加分。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且愿意调剂专业者,原则上予以录取(英语或数学高考单科成绩不及格者除外)。 6、应届高中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平时学习成绩优良,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学生本人自荐,并经我校考核确认的优秀推荐生和自荐特长生,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 7、高考英语成绩在125分以上,且英语口试成绩在B级(含B级,不含B-级)以上者,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 8、第一批、第二批均填报我校,第二批录取时考分达到上海市第一批录取控制线,且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7分;如果同时又是我校确认的优秀推荐生和自荐特长生,且愿意调剂专业者,第二批投档后,原则上予以录取。 9、第一批、第二批均填报我校,第二批录取时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 10、有文体、技能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11、以上各项,除8、9项之间不可累加外,其余各项均可累计加分,但最多不超过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