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2、实行平行志愿的上海考生在我校招生计划满足且本人愿意服从调剂的前提下,学校承诺进档不退。 3、英语专业英语学业水平考试口试成绩C级及以上,高考英语成绩100分及以上(满分150分)。德语专业英语学业水平考试口试成绩C级及以上,英语笔试成绩95分及以上(满分150分)。外省市英语口试不作要求。 4、我校2014招生专业中,有七个学院实行大类招生,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 备 注 | 材料类 | 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专业 | 机械类 | 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 | 电气类 | 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 计算机类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 | 工商管理类 | (经济学、管理学类)含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 公共管理类 | 含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 化工与制药类 | (工学、理学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 |
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第一学年末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然后按照学生入学时的高考成绩、第一学年成绩和综合表现,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按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5、美术与设计类录取不分文理,专业和文化成绩按5∶5比例计入录取总分。以下两种情况优先录取,其他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录取须英语单科成绩50分及以上。同分情况下,先参考美术专业总分,依次再参考英语、语文成绩。 两种情况为:(1)上海考生取得上海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英语单科成绩50分及以上。(2)上海考生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前150名,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英语单科不限。上述两种情况,专业录取按总分同时排序。 成绩计算方法: 合成总分=( | 专业成绩 | ×50%+ | 高考文化成绩 | ×50% )×10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外省市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录取标准依据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