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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秘诀就在于多努力一次,你为了“成功”努力过多少次?这里是有【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向您整理放送的2015年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基本理论,希望在您成功的路上铺好基石! 宪法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分类  【例】下列有关宪法分类的表述哪些选项正确? A.我国现行宪法属于成文、刚性和民定宪法 B.成文宪法未必都是刚性宪法 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的分类,是英国学者J.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 D.《钦定宪法大纲》属于钦定性的宪法性文件 二、宪法的渊源和宪法典的结构  (一)宪法的渊源 (二)宪法典的结构 一般包括序言、正文、附则。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只有序言、正文,但没有附则。 宪法附则是特定性、临时性的附加条款,逾限或超时均无效,在其有效范围和有效时间内,其效力等同于宪法的一般条款。 三、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949年新中国颁布了宪法性文件即《共同纲领》。1954年制定并颁布了第一部宪法,此后于1975年、1978年、1982年颁布了第二、三、四部宪法。1982年宪法是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并非修改)。 (一)我国修宪法程序的变化  (二)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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