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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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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培养目标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民族音乐学方向):培养掌握民族音乐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备民族音乐学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掌握民族音乐技能,促进民族音乐发展的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三、报名办法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2月8日 上午8:30-11:30,考试内容: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 下午2:30—4:30,考试内容:听音、乐理笔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五、考试科目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民族音乐学方向) 1、专业技能测试:(一)钢琴、手风琴、器乐、声乐(蒙语授课的考生可选长调、呼麦、说唱)任选一门分别演奏(演唱)(伴奏自带)。 (二)民歌演唱两首。 (三)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笔试内容:(一)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二)听音、乐理。 六、成绩考核与划线 七、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八、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民族音乐学方向)单独划线录取。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底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九、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0471)4392552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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