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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考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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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给大家整理的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希望大家都能获得一个好的成绩! 【考点一】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准备工作 一、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法定条件及关注事项 1.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一般规定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3)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4)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6)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3.配股的特别规定 向原股东配股,除符合上述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拟配股数量不超过本次配股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的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小编特别推荐: 2015年7月起证券从业改革全面解析 2015证券从业考试高频预测题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基础知识》2015年知识点汇总 ![]() 2015年10月和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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