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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厦门大学2015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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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最及时的资讯,下面的厦门大学2015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点击下载附件:厦门大学2015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 厦门大学2015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钢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 选自肖邦op.10,op.25练习曲一首(op.10 第三、第六首;op.25 第二、第七首除外); 2. 选自巴赫平均律中一套前奏曲与赋格;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需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作品); 4. 自选乐曲一首(除肖邦练习曲、巴赫平均律、古典奏鸣曲外均可)。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手风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高级水平练习曲一首; 2.复调乐曲一首; 3.外国大型乐曲一首(如协奏曲、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回旋曲,变奏曲等); 4.中国大型作品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除了大型乐曲协奏曲可用钢琴协奏,其余作品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手风琴及正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钢琴协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大型乐曲协奏曲可用钢琴协奏,伴奏者自备;其余作品须为独奏,不得带伴奏。 三、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练习曲一首(须选自《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二套》); 2.复调作品一首(须选自《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八级(含)以上曲目); 3.中国大型作品一首。 4.外国大型作品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双排键电子琴可自备或由我校提供;须为独奏,不得带有伴奏。 四、小提琴 中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小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个乐章; 3. 自选中外大型协奏曲快板乐章(通常为第一或末乐章)或中外技巧性乐曲一首。 中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同一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个乐章; 3. 自选乐曲一首(巴赫作品除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小(中)提琴及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如需钢琴伴奏,需自备伴奏者。 五、大提琴 低音提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大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从巴赫无伴奏大提琴奏鸣曲或组曲中任选一 乐章; 3. 大型协奏曲快板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1. 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上、下行),大小调各一组; 2. 自选乐曲一首(例如协奏曲或奏鸣曲快板乐 章等)。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大(低音)提琴及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如需钢琴伴奏,需自备伴奏者。 六、管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 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组; 2. 演奏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如需钢琴伴奏,需自备伴奏者。 七、竖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自选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组; 2、一首练习曲; 3、自选乐曲一首(选自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作品);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可自备或由我校提供。 八、打击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自选马林巴和小军鼓曲目各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不得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得伴奏;我校提供马林巴、小军鼓及定音鼓,如需其他乐器请自备。 九、声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以下A、B任选一组: A:1.一首中外艺术歌曲; 2.西洋歌剧咏叹调一首(原文、原调演唱)。 B:1.自选中国民歌或创作歌曲一首; 2.中国歌剧咏叹调一首(原调演唱)。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唱(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唱, 仅限钢琴伴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演唱时须面对镜头,画面须包含考生全身;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钢琴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CD光盘或钢琴伴奏,伴奏自备。 十、二胡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 传统二胡独奏曲一首(具有地方风格的二胡独奏曲,或者刘天华先生创作的二胡独奏曲均可); 2. 现代二胡独奏曲一首(当代作曲家创作的二胡独奏曲或者由小提琴曲目移植的二胡独奏曲均可)。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如需伴奏,自备钢琴或扬琴伴奏者(扬琴需自备)。 十一、笛子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自选梆笛、曲笛曲目各一首(传统、现代曲目不限);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十二、琵琶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自选刘德海《每日必弹》练习曲一首; 2.自选琵琶文曲武曲或现当代琵琶名曲二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十三、扬琴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G大调音阶快速上下行练习(由最低音—最高音)或自选一首练习曲; 2.近现代中国扬琴作品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十四、古筝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古筝双手练习曲一首; 2、传统古筝乐曲一首; 3、1980年后创作的古筝乐曲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如采用伴奏,视频中不得出现伴奏者的画面;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如需钢琴伴奏,自备伴奏者。 十五、阮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 练习曲一首(须选自中央音乐学院考级教材中7级以上曲目); 2.乐曲二首(须选自中央音乐学院考级教材中7级至9级曲目)。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十六、箜篌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 1.自选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组; 2.练习曲一首; 3.乐曲一首;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2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一律背谱演奏;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乐器及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画面,如鞠躬行礼; 5.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乐器自备。 十七、舞蹈表演 初试 (提交视频) 复试 (本校考点面试) 考试内容 1. 技术技巧组合测试(女生穿体操服,男生穿紧 身服,不化妆); 2.自选舞蹈剧目表演(舞种不限,可穿舞台表演服装,时长2-3分钟,可化妆)。 1.基本功测试(女生穿体操服,男生穿紧身服,可化妆,按40%计入总分) ① 身体基本条件 ② 身体素质能力 ③ 技术技巧组合( 跳、转、翻) 2.自选舞蹈剧目表演(舞种不限,可穿舞蹈服装,时长2-3分钟,可化妆,按60%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1. 视频须按规定的节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DVD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表演前须有考生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U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伴奏自备,仅限CD光盘伴奏。 十八、作曲 初、复试 (本校考点笔试、面试) 考试内容 1. 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写作二段体或三段体的歌曲一首。要求旋律通顺、流畅、结构清晰。(按20%计入总分) 2. 和声:为指定旋律声部及低音声部配置四部和声各一题。要求:和弦选择得当,声部进行规范。程度要求:副属和弦及离调。(按20%计入总分) 3. 旋律写作:为指定的动机写作具有器乐曲特征的三段体单声部旋律一首。要求:音乐性格鲜明,充分运用基本乐思。(按20%计入总分) 4. 面试:包含钢琴或其它器乐演奏、视唱(三升三降以内)。(按10%计入总分) 5. 乐理:包含基础音乐理论的全部内容。(按15%计入总分) 6. 听写:包含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按15%计入总分) 考试要求 初试与复试合并进行,网上报名后仅需寄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需寄送DVD视频光盘和U盘;考生须按复试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2015年全国各省艺考分数线发布动态 ![]() 点击图片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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