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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5深圳大学艺术类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术科考试大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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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最及时的资讯,下面的2015深圳大学艺术类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术科考试大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以流行演唱为主项的考生,通过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特点、演唱水平、情感表达、舞台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四川省考生按照本省2015年音乐术科艺术招生相关政策,参加音乐表演类省统考合格,并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校考。 2.广东省考生需参加广东省音乐类统考合格后,按本大纲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三、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现场背谱演唱中外流行歌曲一首。 范围:中外流行歌曲(风格不限)、音乐剧歌曲、原创歌曲等。 说明:(1)考生自带伴奏带(CD或MP3),也可自带乐器自弹自唱 。 (2)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2、评分标准 (1)演唱综合素质: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流行歌曲,发声方法基本正确,音准好、声音通畅,吐字清晰,节奏准确。 (2)流行音乐风格把握能力:能用流行唱法较好的演绎歌曲,表达歌曲情感内容,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感染力。 (3)流行唱法声音潜质:声音有特点、辨识度较高,演唱可塑性强、提升空间大。 注: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规定。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术科成绩满分300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术科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2015年全国各省艺考分数线发布动态 ![]() 点击图片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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