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标题 |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监视居住 |
内容 |
复习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监视居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监视居住的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 (一)监视居住对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另外,对不符合逮捕条件,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决定、执行机关?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场所和通知义务? (一)监视居住的场所?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二)通知义务?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2、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3、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刑期折抵? (一)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四、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监视居住的期限? (一)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1、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不得妨碍诉讼的顺利进行)?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的措施? 1、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2、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三)监视居住的期限和执行?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考试二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
随便看 |
|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