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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考生们也要从各个方面出发,保证自己正常发挥,牢记每个重要知识点。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1.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体而言,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2)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3)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2.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制度 证券登记结算制度包括以下几项: (1)证券实名制。 (2)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3)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 (4)净额结算制度。证券交易结算方式可分为全额结算和净额结算。目前,我国对证券交易所达成的多数证券交易均采取多边净额结算方式。 (5)结算证券和资金的专用性制度。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编辑推荐: 2016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科目变动 证券从业机考命题相关问题解答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后答疑 2016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区的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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