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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0年司考《仲裁法》笔记第一章:仲裁与仲裁法概述”,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 仲裁法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的范围 (一)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仲裁法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仲裁法第3条:第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第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 仲裁法第77条:劳动争议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二、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独立公正仲裁原则:仲裁法第8条和第14条 (二)基本制度 一裁终局制度:仲裁法第9条 司法考试三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