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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的继承”,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点:法的继承 (一)法的继承的定义 所谓法的继承,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承接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受。 (二)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 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 (三)法的继承内容 1.法的基本术语、形式和技术可被继承,如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解释方法、法律体系的结构等。 2.有关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规定。 3.有关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市场经济规律是一种客观规律,不同历史类型法之间可以继承。 4.体现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可以继承。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解读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改革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及时间汇总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2017年司法考试更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意见》 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与原司考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