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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制史考点:《大清现行刑律》”,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制史考点:《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现行刑律》(1910年5月15日颁布) (1)公布的原因与过程 《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过渡性法典,于1910年5月15日颁行。 (2)主要内容及变化 内容基本秉承旧律例,与《大清律例》相比,有如下变化: ①改律名为“刑律”; ②取消了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性质分隶30门; ③对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 ④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 ⑤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妨害国交罪等。 (关键词记忆:过渡、刑律、分门、废凌迟、增国交)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解读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改革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及时间汇总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2017年司法考试更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意见》 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与原司考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