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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分享自2003到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希望能有所帮助。 2007年全国5.8万多人通过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为22.39%,比上年增长7个百分点。自2002年以来,全国共组织实施了6次国家司法考试,19万多人通过,通过率为13.8%。 在坚持高起点的同时,为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地区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了相应的照顾、倾斜政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低通过分数以及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等。 司法部数据显示,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总计为1115个县级行政区划,比2006年增加了180个。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而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0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为方便少数民族考生,自2003年起,国家司法考试试卷除汉文外,增加使用哈萨克文、维吾尔文、朝鲜文、蒙古文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2006年全国有2247人选择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年份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通过率 |
2003 |
240 |
- |
10.18% |
2004 |
360 |
335 |
11.22% |
2005 |
360 |
330 |
14.39% |
2006 |
360 |
325 |
15.00% |
2007 |
360 |
320 |
22.39% |
2008 |
360 |
315 |
约25.00% |
2009 |
360 |
315 |
约22% |
2010 |
360 |
315 |
约16% |
2011 |
360 |
315 |
约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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