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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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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招聘开始了,本文“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通知”,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为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全区国道、省道、高速、口岸、边防、专用公路的建设、质量验收、进度、造价、项目评估等工作。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一处 项目执行一处为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北疆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二处 项目执行二处为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南疆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三处 项目执行三处为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东疆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7.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1月22日至1998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6.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7.曾经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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