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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执业药师2017药事与法规: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 1.医疗器械: 1)单独或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 2)作用: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3)使用目的: ①防治、诊断、缓解、监护疾病; ②对损伤或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③对解剖或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④妊娠控制。 2.SFDA 负责全国的,县级以上药监局负责本地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3.分类与审批: 医疗器械按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大小分为一、二、三类。 1)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省药监局备案。 2)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省药监局审批发证,工商注册。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 4)首次进口的医疗器械,必须取得SFDA进口注册证书后,方可申办进口手续。 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四年。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重新注册。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栏目为您推荐: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 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 2017年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入口 执业药师2017年考试学习方法建议 执业药师2017年考试复习心得分享 2017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题与答案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