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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方式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京社保发[2016]30号)要求,参保企业应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银行缴费途径变更工作,为方便用人单位及时变更银行缴费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每月5-25日。 二、办理地点 1、海淀区社保中心南区一层登记业务大厅; 2、上地、万寿路分中心登记征缴业务岗; 3、海淀区各街镇社保所。 三、办理方式 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应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银行缴费信息”模块申报变更缴费途径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前台审核。非网上申报单位可填写完整附件4中的表格及《协议》,加盖公章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前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材料详见附件2。 附件1:《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京社保发[2016]30号) 附件2:参保单位办理银行缴费业务流程图 附件3:银行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4:银行缴费所需材料及样表 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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