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出国留学信息:

 

标题 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实施
内容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实施”,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法的实现的标准
    综合对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评价标准以及微观、中观和宏观的评价标准,对法的实施进行评价主要有以下标准:
    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
    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审结情况;
    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
    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的可比性研究;
    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
    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二、执法的特点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这是因为:
    (1)在现代社会,为了避免混乱,大量法律的内容是有关各方面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管理,从经济到政治、从卫生到教育,从公民的出生到公民的死亡,无不需要有法可依;
    (2)根据法治原则,为了防止行政专横,专司社会管理的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来进行。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题库
    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历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2006-2016)
    
司考一卷题库 司考一卷真题 司考一卷考点 司考备考辅导 司法考试报名 司法考试时间

    
随便看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2-2024 swcv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0 4: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