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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取得好的成绩,就要好好备考哦,希望大家都能取得好的成绩。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中药品种保护”,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四节 中药品种保护 一、中药保护品种的范围、等级划分 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分别为30、20、10年;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为7年。 1.申请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①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②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③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2.申请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①符合上述一级保护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②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③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二、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措施 (1)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措施: ①工艺制法在保护期内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单位和个人负责保密,不得公开。 ②向国外转让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应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③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保护期的,由生产企业在该品种保护期满前6 个月,依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程序申报。延长的保护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批准的保护期限。 (2)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措施:保护期满后可以延长保护期,时间为7年。 罚则:对违反条例,擅自仿制和生产中药保护品种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生产假药依法论处。 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您推荐: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2017年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复习建议 执业药师2017年考试学习方法建议 2017年执业药师临床药理学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7年执业药师中药炮制学考试必备考点汇总 2017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题与答案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