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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清算】 事项名称: 如何办理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清算 设定依据: 市医保局沪医保〔2000〕47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2000年11月15日) 申请条件: 职保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医保卡或社保卡 3、养老保险终止的有关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 全市各区医保中心 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 1、区医保中心,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此项目当场办结 3、此项目不收费 联系电话: 1、业务咨询及投诉962218 2、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⑴可通过上海医保网站可在本网站“信息查询——医保及相关服务机构查询”页面查找(http://www.shyb.gov.cn/xxcx/yb07.html) ⑵也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电子地图”页面查找(http://project.ddmap.com/shsbj/) 办理流程: 其他说明: 参保人如仍有门急诊、急观、住院、家床、老年护理计划等医疗费尚未结算、各类减负尚未申请的应暂不进行清算,需先完成上述医疗费用结算后,再至区县医保中心办理个人帐户清算 推荐阅读: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卡》申领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卡》补换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卡》挂失 上海市企业单位到龄人员申领养老金流程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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