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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上海市如何办理居保人员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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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如何办理居保人员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事项名称: 如何办理居保人员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设定依据: 市医保中心〔2007〕74号《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操作细则》 申请条件: 上海居保人员常住外地的 ※备注: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6个月内不能再次办理,但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人员,在6个月内发生门诊大病或发生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本市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入院的证明,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医保卡或社保卡 3、办理就医关系转出时,还需携带定居外地的相关证明 4、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 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街道医保服务点上班时间请电询该机构 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 1、区县医保中心,周一至周六8:30-16:30 2、此项目当场办结 3、此项目不收费 联系电话: 1、业务咨询及投诉962218 2、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⑴可通过上海医保网站可在本网站“信息查询——医保及相关服务机构查询”页面查找(http://www.shyb.gov.cn/xxcx/yb07.html) ⑵也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电子地图”页面查找 办理流程: 其他说明: 1、对于居保人员中的中小学生及婴幼儿异地住院医疗事宜,按照上海市少儿住院基本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2、按规定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在外省市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未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只可申请报销在外省市发生的急诊、急诊留院观察以及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推荐阅读: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卡》申领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卡》补换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卡》挂失 上海市企业单位到龄人员申领养老金流程 上海市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清算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上海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上海市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上海市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领流程 上海市工伤人员工伤伤残待遇申领流程 上海市参保人员(个人)养老待遇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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