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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疑难点:公司法”,希望对广大考生们有帮助! 第一节 公司法 一. 公司种类 1.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50人以下股东,股东以认缴出资额、公司全部资产承担债务 2.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认购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 3. 母公司: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4. 子公司:被另一公司支配或控制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5.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 6. 分公司: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不具有法人资格机构,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7. 上市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流通 8. 非上市公司: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 9. 本国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公司法人 10. 外国公司:本国公司以外公司 二. 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是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依据。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编辑推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辅导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年时间表 2017第二季度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题型 2017年第二季度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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