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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法律关系的客体”,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概念:法律关系主体发生权利和义务联系的中介,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影响、作用的对象。它一般指物质财富、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行为结果等。 二、特点: 1、客观性:以一定的物理形态存在;不以物质形态存在但为社会成员普遍承认的无形物。 2、可控性:人类可以控制和利用之物 3、有用性:能够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要 4、法律性:由法律加以明文规定 三、种类: 1、物(以一定的物理形态存在的有形物) 2、人身和人格(分别代表人的物质形态和精神利益) 3、行为:作为:抚养、表演、施工等不作为: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 4、智力成果(精神产品) 5、有价值的信息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题库 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历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合格分数线(2006-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