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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武汉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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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武汉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6日、17日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至2016年7月4日。 二、报名方式 全程网络报名管理,考生自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费。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三、报名网址 http://www.moj.gov.cn 四、考试费用 每人269元。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详见司法部、湖北省司法厅、武汉市司法局公告。 六、考试时间 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七、领取发票时间、地点 发票登记:2017年7月24日-31日(限工作日,报名人员也可在上述期间内通过电话登记) 领取时间:2017年10月9日-20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领取地点:武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核对考生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不能考试、不能申报法律职业资格等情况发生。 2.请考生牢记自己密码,上传照片、信息修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单时均要输入密码。 3、网上报名照片要求。 ⑴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限蓝、红、白底色)电子证件照片; ⑵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 ⑶照片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 ⑷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制服照、不规则手机照; ⑸不得进行PS处理; ⑹不得佩戴首饰、头饰以及各种徽章。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注意妥善保管。 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要求享受放宽政策的,网上报名时,应另外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内容应清晰完整,照片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为:100KB — 500KB. 4、考生必须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相片上传、网上缴费等步骤,否则均为报名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缴费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5、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6、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周一至周六)到武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办理。 7、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1日—15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名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报名人员可在9月16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武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打印。 8、请考生先行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查询不到,请及时向教育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法律职业资格时,如申请人的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将不予受理资格申请。 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认证所需时间可能较长,请务必及时申请认证,以免一旦考试成绩合格延误资格申请。 持护照报名的,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9、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书上姓名、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的,须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10、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须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11、成绩单在成绩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武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不再邮寄和另行发放成绩单,请自行下载后多复印几份备用。 12、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7-82658177,82658046. 地址:武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汉口发展大道413号武汉市司法局二楼203室)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期间双休日照常办公) 以上相关内容详情见司法部、湖北省司法厅公告和武汉市司法局公告。 武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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