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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栏目精心整理推荐“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2017难点:药品广告的行政权限”,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①审查药品广告(药品管理法,60条); ②批准、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60条); ③检查经批准的药品广告(62条); ④向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机关通报(62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78条); ⑤向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提出处理建议(62条); ⑥停止该药品广告发布(76条);⑦责令限期改正(77条); ⑧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55条); ⑨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告(55条) (注意药品广告的监督、处罚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7)药品GMP认证: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SFDA规定的生物制品之外药品的认证工作 (8)药品批发、零售GSP认证、发证机构;(注意:申请机构批发为省局,零售是县级以上局) (9)受国家局委托对①申报药物的研制情况及条件进行审查;②申报资料形式审查;③检验试制的样品。 (10)普通商业企业零售乙类OTC的审批: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局; (11)医师开具的院内制剂处方的名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意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对照) 执业药师栏目为你推荐: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动态 2017上半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 2017年执业药师中药学备考辅导 2017年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上半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答题及高分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