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论法律职业 | 1.美国庞德将法律职业定义为一群人从事一种有学问修养的艺术,共同发挥替公众服务的精神;虽然附带以它谋生但仍不失公众服务的宗旨。 |
2.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则认为法律共同体是由某种共同的特质维持或形成的其成员间因共识而达成协议的群体,其特征是具有同质性。 |
外国法律职业 | 1.英美法系国家,法官是从有丰富经验的优秀律师或下级法院中选拔 |
2.大陆法系国家,法官检察官不一定从律师选拔,但需经过多年的法律学习和实践,并通过司法考试 |
3.世界范围内多数国家,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需要大学法律本科毕业 |
法律职业的特征 | 政治属性 | 服务于国家的政治要求,体现统治阶级根本利益 |
法律属性 | 工作内容与法律息息相关,有严肃性、精确性和公正性 |
行业属性 | 不同法律职业人员之间的道德界限存在差异 |
专业属性 | 这是法律职业的高层次要素,要求具备专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