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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2018年二建《水利水电工程》新教材考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二)”,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二级建造师栏目。 2018年二建《水利水电工程》新教材考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二) 施工照明 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照明光源。大面积照明场所宜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混光用的卤钨灯。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1.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5.地下工程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并应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使用行灯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②灯体与手柄连接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③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④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⑤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例-单选题】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照明使用的行灯电源电压最高为( )V。 A.6 B.12 C.24 D.36 答案:D 解析:使用行灯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源电压不超过36V;②灯体与手柄连接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③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④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⑤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