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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0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七】
内容
    新的一期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即将杨帆起航,为了帮助广大考生能够更好更有效的备战下半年的考试,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七】
    考点: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方式是指资金在国际间从付款一方转移到收款一方的方式。目前在进出口业务中所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种。汇款方式是顺汇法(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给债权人或收款人;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同),托收和信用证方式是逆汇法。
    (1)汇款
    汇款是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以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付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款业务一般有四个基本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解付行)。
    按汇款支付授权的投递方式划分,汇款业务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
    (2)托收
    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第2条对托收的正式定义是:托收意指银行按照从出口商那里收到的指示办理:①获得金融单据的付款及/或承兑,或者②凭付款及/或承兑交出单据,或者③以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单据。
    1)托收的当事人。
    四个基本当事人:
    ①委托人(出具表述清晰的委托申请书、支付托收费用);
    ②托收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款);
    ③代收行(核对托收行的委托书签字,审核单据种类及份数,选择一家与付款人有业务往来关系的银行提示单据等)
    ④付款人(接到指示行的通知后,依照交单条件及时付款或履行承兑赎单手续)。
    两个其他当事人:
    ①提示行(核查汇票上承兑的形式、受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的通知时毫不延误地通知托收行等);
    ②需要时的代理(委托人为了防止付款人拒付发生无人照料货物的情形,而在付款地事先指定的代理人)。
    2)托收结算方式分为光票托收、跟单托收和直接托收。
    ①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票据的托收,是委托人向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提示要求其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②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
    跟单托收按金融单据是否随附商业单据分为两种:一种是金融票据随商业单据的托收,这种托收是凭汇票付款,其他单据是汇票的附件,起“支持”汇票的作用。另一种是商业单据不附金融单据的托收。
    跟单托收按其交单方式,分为凭承兑交单与凭付款交单。
    (3)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商请求,开出一项凭证给出口商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或者承兑并付款、或者议付的一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请求和指示,授权出口商凭所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款,并保证向出口商或其指定人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
    1)信用证的当事人
    信用证的三个基本当事人:开证申请人(通常是进口商,具有开立信用证的义务、付款责任、得到合格单据的权利)、开证行和受益人。除此以外,还可能出现保兑行、通知行、被指定银行、转让行和偿付行等。
    信用证业务是单据买卖。在信用证业务中的所有各方,包括银行和商人所处理的都是单据,而非货物。受益人要保证收款就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拒付只能以单据上的不符点为由。
    2)信用证的种类
    ①按进出口可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
    ②按开证行保证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现在银行基本上只开不可撤销信用证。
    ③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商业单据,可分为跟单商业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上是跟单商业信用证。
    ④按信用证项下的权利是否可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现在银行开立的大多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⑤按付款期限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⑥按是否可循环使用可分为循环信用证和不可循环信用证。
    ⑦按是否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无保兑信用证。
    2020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二】
    考点:清算业务
    银行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通过账户或有关货币当地清算系统,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按地域划分,清算业务可分为国内联行清算和国际清算。
    常见的清算模式有实时全额清算、净额批量清算、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及小额定时清算四种模式。
    

    (1)国内联行清算
    

    国内联行清算根据交易行是否属于同一银行分为系统内联行清算和跨系统联行往来。
    同一家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间彼此互称为联行。当资金结算业务发生在同一个银行系统,即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分支机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称为联行往来。系统内联行清算包括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往来和支行辖内往来。
    跨系统联行往来是指结算业务发生在两家不同的银行间的清算业务。跨系统联行往来的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2)国际清算
    

    国际清算业务是国际银行间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国际清算的类型主要分为内部转账型和交换型两种。
    
2020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三】
    考点:代理业务
    开展代理业务,要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原则,制定完善较为科学的代理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财务核算办法。开办代理业务,要有明确的授权,不得未经授权、擅自代理,不得超越权限代理。
    (1)代收代付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的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主要包括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等。目前主要是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类。
    (2)代理银行业务
    ①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对其自主发放的贷款代理结算,并对其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的一种中间业务。主要解决政策性银行因服务网点设置的限制而无法办理业务的问题。目前主要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代理资金结算、代理现金支付、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业务。根据政策性银行的需求,现在主要提供代理资金结算业务和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业务。
    ②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代理中央银行业务是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
    代理中央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代理财政性存款、代理国库、代理金银等业务。
    ③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
    代理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代理结算业务、代理外币清算业务、代理外币现钞业务等。其中主要是代理结算业务,具体包括代理银行汇票业务和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业务等其他结算业务。代理银行汇票业务最具典型性,其又可分为代理签发银行汇票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业务。
    (3)代理证券业务
    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其电子汇兑系统、营业机构以及人力资源为证券公司总部及其下属营业部代理证券资金的清算、汇划等结算业务。
    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主要包括:
    1)一级清算业务,即各证券公司总部以法人为单位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2)二级清算业务,即法人证券公司与下属证券营业部之间的证券资金汇划业务。
    (4)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的种类主要包括:代理人寿保险业务、代理财产保险业务、代理收取保费及支付保险金业务、代理保险公司资金结算业务。
    (5)其他代理业务
    1)委托贷款业务
    根据《贷款通则》的定义,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2)代销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是指银行利用其网点柜台或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销售渠道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产品的经营活动。银行向基金公司收取基金代销费用。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及时对开放式基金进行认购、申购及赎回。
    3)代理国债买卖
    银行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营业网点购买、兑付、查询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以及柜台记账式国债。
    除金融机构外,凡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人以及企业或事业社团法人,均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并进行国债买卖。柜台交易实行债券和资金的实时交割结算。承办银行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收取与债券托管业务相关的服务费用。
    2020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四】
    考点:银行卡的功能和分类
    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发卡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1)银行卡的功能
    银行卡具有支付结算、汇兑转账、储蓄、循环信贷、个人信用、综合服务等功能。
    (2)银行卡分类
    

    分类标准
    

    银行卡种类
    

    清偿方式
    

    信用卡、借记卡
    

    结算币种
    

    人民币卡、外币卡、双(多)币卡
    

    发行对象
    

    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
    

    信息载体
    (信息存储介质)
    

    磁条卡、芯片卡(智能卡,IC卡)、虚拟卡
    

    资信等级
    

    白金卡、金卡、普通卡、钻石卡等不同等级
    无限卡、世界卡、私人银行卡等最高等级银行卡
    

    流通范围
    

    国际卡、地区卡(我国大多数属于这类)
    

    持卡人地位和责任
    

    主卡、附属卡
    

    合作单位性质
    

    联名卡、认同卡
    

    【注】①附属卡持卡人一般不对自身持信用卡的各项款项支付承担清偿责任,而是由主持卡人来承担。
    【注】②联名卡(Co-Branded Card)是商业银行与营利性机构合作发行的银行卡产品,联名卡的功能和信用卡一样;认同卡是由发卡机构与非营利机构合作发行的银行卡产品。联名卡和认同卡的卡面上一般会印有合作双方的名称和品牌标识。
    2020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五】
    考点:借记卡的功能、特点和分类
    借记卡是指发卡银行向持卡人签发的,没有信用额度,持卡人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借记卡与储户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相联结,卡内消费、转账、ATM取款等都直接从存款账户扣划,不具备透支功能,需要先存款后消费。
    (1)借记卡的功能
    ①存取现金;②转账汇款;
    ③刷卡消费;④代收代付;
    ⑤资产管理;
    ⑥其他服务(如为持卡人提供机场贵宾通道、医疗健康服务等)。
    (2)借记卡的特点
    ①申请简便;②安全可靠;③易用与普及。
    (3)借记卡按功能的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
    ①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②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指在百货、餐饮、饭店、娱乐行业以外的用途),在特定领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的功能。
    ③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的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存储,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2015年12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这一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银行卡买卖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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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20: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