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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书法类省统考考试内容、要求、评分细则:书法临摹(二),更多艺术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书法类省统考考试内容、要求、评分细则:书法临摹(二) 一、考试目的 通过书法临摹,考查考生观察和表现能力,对行书的笔法、结构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 二、考试内容 书法临摹(二)为行书临摹: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范本复印件临摹,字数40字左右,考试具体要求见试题。 临摹范本:唐怀仁《集王羲之圣教序》、米芾《蜀素帖》、黄庭坚《松风阁诗》、苏轼《中山松醪赋》。 三、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横对开(斗方),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考生自备。 2.准确临摹。 3.不得落款。 4. 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标记。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 考试分值:满分90分。 2. 考试时量:60分钟。 五、评分细则 1.用笔合法度、流畅(占分值的30%)。 2.结构准确(占分值的30%)。 3.整体章法统一(占分值的20%)。 4.能表达原帖韵味(占分值的20%)。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艺术高考信息汇总 艺考成绩查询 高考一本分数线 高考二本分数线 高考三本分数线 高考文科分数线 高考理科分数线 专科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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