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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飞快,为了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备考考点: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条件”,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备考考点: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条件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1.主体是建设单位; 2.承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四有一完成)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注意1】除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还包括完成监理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注意2】关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测报告,要求两项齐全,即“质量合格资料+进场检验报告”。 【注意3】未经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确定为不合格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建设单位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