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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九月,为了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一)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国家标准: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通用标准。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 制定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三)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应免费向社会公开。 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注意】GB 50300-2013;GB/T 50430-2017。 (四)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 项目 | 内容 | 复审 | 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 | 局部修订情形 | 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已制约了科学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经修订后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国家标准的部分规定有明显缺陷或与相关的国家标准抵触;需要对现行的国家标准做局部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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