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留学 移民 外语考试 英语词汇 法语词汇 旧版资料
标题 | 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承揽合同 |
内容 |
时间过得太快了,为了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承揽合同”,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承揽合同 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一、承揽合同的特征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1)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经定作人的同意的,承揽人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三人不负责); (3)有权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对完成结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 二、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承揽人和定作人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揽人的义务 1.按约定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 2.材料检验的义务: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均由承揽人负责检验,且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及零部件。 3.通知和保密义务: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4.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等义务; 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定作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 2.支付报酬; 3.依法赔偿损失;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要赔偿。 4.验收工作成果。 三、承揽合同的解除 1.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工作不能完成的,经催告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解除合同。 2.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解除合同。 3.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随便看 |
|
出国留学网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移民、外语考试等出国知识,帮助用户化解出国留学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