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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2年池州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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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是一所省属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坐落在“千载诗人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徽省池州市,2019年从专科破格升为本科,现有13个教学科研单位,58个本科招生专业,下面是该学院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看看吧! 池州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199号。 第三条 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徽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察。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从高到低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专业服从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其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法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口试成绩不低于4分或良好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报考应用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不能色盲、色弱。 第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第十一条 艺体类招生使用各省统考成绩,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依据综合分录取。 第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池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电话:0566-2748992,传真:0566-2748627,电子邮箱:zsb@,微信公众号:池州学院招生办。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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