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合同编号:京典y 号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产品申报医疗器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 一、双方约定: 1、甲方同意将产品的申报工作全权委托北京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 2、在申报过程中双方相互协商、相互协助。 3、乙方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资料泄露他人。 4、在申报期间若实验费、评审费、申报流程及要求等因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申报产品的相关资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产品技术报告、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产品性能自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自由销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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