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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湖北自考省际转考流程图及操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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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需要进行自学考试转考的考生速看!湖北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详细操作流程图小编已整理在下文了,有需要的不要错过了,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湖北省际转考(转至外省)流程图及操作指南”,供湖北考生参考阅读。 湖北省际转考(转至外省)流程图及操作指南 一、办理流程图 ![]() 二、操作指南: 1.登陆或注册政务网帐号 1) 进入 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 ![]() 2) 未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的考生需先完成注册 。 ![]() 3) 登陆成功后,通常会自动进入【个人中心】, 点击左上角logo可重新进入首页。 ![]() 2.进入转至外省申请端口 在首页中搜索“课程跨省转移”如下图,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审核】的【在线办理】 ![]() ![]() 3.仔细阅读相关承诺书 ![]() 考生若对相关承诺无异议,可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进入下一步。 4.填写申办人信息 【选择专业(准考证)】后,系统会自动确认并列出考生所选准考证的可转出课程。 【转至省份】所选省份以及填写的【外省准考证】,考生需确保其与【上传申请材料】的准考证信息一致。 ![]() 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点击【提交申请】。 5.上传申请材料 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以及外省准考证等材料,考生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可识别性 。 如有疑问请咨询省考籍科。 ![]() ![]() 考生上传并确认材料无误后,可点击【下一步】。 若对申请存在疑虑,可点击【暂存】,稍后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à【我的件】à【草稿件】,在草稿件列表下【继续申报】 ![]() 稍等片刻,提交申请完成后,可见如下页面, ![]() 6.查看申请状态 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办件编号,考生可进入【个人专属空间】à【我的办件】,可查看已提交的办件信息,点击【查看】可查询当前事项的办理进度。 当考生申请被驳回、需补齐补正时,均会收到短信通知。 ![]() 6.1.提交成功 受理 待一级审核 考生提交成功后,办件便进入【已申报】状态,办件环节为【网上申报】。 ![]() 此时需考籍所在地审批,具体如下: 社会考生的转出申请一般由 区自考办 审核。 系统考生的转出申请通常需 委托单位 审核。 助学班考生的转出申请则由 主考学校 或 学习服务中心 审核。 6.2.一审通过 考籍所在地审批 待三级审核 考生申请经考籍所在地审批通过后,便进入该状态,办件环节为【考籍所在地审批】。 ![]() 此时需要省考籍科进行审批(省级审批)。 6.3.省级通过 省级审批 最终结果 考生申请经省级审批通过后,便进入该状态,办件环节为【省级审批】。 ![]() 此时,需要考生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外省”)的自考办申请【外省转入】, 考生在外省完成【外省转入】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可在【我的办件列表】中【查看】办件最终结果。 ![]() 通常,【处理意见】显示外省回执的结果为【外省接收】或【外省拒绝】,意味着本次办件结束(办结)。 6.4.不予许可办结 审核驳回、外省拒绝 考生申请一旦被驳回,将会收到短信通知,办件便已办结(不予许可办结)。 考生满足转考要求后,可在下次转考开放时间再次申请。 若考生申请被一审驳回(考籍所在地审批驳回),在办件中会展示如下审批信息。一旦驳回,在本次转考申请时间内,将不能再次申请,如有疑问,联系考籍所在地。 ![]() 类似地,若考生申请被省级驳回(省级审批驳回),则在办件中会展示如下审批信息。一旦驳回,在本次转考申请时间内,将不能再次申请,如有疑问,咨询省考籍科。 ![]() 6.5.退回修改 补齐补正 在申请过程中,发现考生的转考申请信息存在问题但满足转考条件,通常不会直接驳回,而是将考生的申请做退回修改处理。等考生补正补齐后,重新进入待一级审核状态。 申请被退回修改后,会收到短信通知,而考生通常需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如下操作: 考生进入【个人专属空间】à【我的办件】,可查看【补正件】的办件信息 点击【补齐补正】 ![]() 再次申请修正信息,提交后,如下图 办理状态为【补齐补正】 ![]() 稍等片刻,办理状态更新为【补正完成】。考生的申请重新进入上述待一级审核状态。 ![]() 7.常见问题 1. 考生在申请时出现错误提示:【考生服务平台未查到准考证信息】,如何处理? ![]() 答:说明考生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的帐号所关联的身份证号,在系统里面找不到相应的准考证信息。 在满足第2节提及的【申请转至外省条件】前提下,大概率是考生的注册信息存在问题,考生需先完善注册信息,再进行转考。 2. 考生在申请时出现错误提示:【不在转考申请时间内】,如何处理? ![]() 答:说明考生已经错过了(或早于)【湖北省教育试院】官网通知的申请时间范围,建议下一半年再申请【转至外省】(或在规定时间范围再申请),如有疑议,考生可联系考办或省考籍科。 3. 考生在申请时出现错误提示:【没有可以转考的课程,无法办理转考业务】,如何处理? 答:说明考生【选择专业(准考证)】上没有可转出的课程,课程要求是至少有合格的理论课,考生若对自己可转出的课程有异议,可以咨询省考籍科027-86616739。 4. 其他问题待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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