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科类项目 |
普通类 |
体育类本科 (公办、民办)(文化/专业) |
艺术类本科(公办) |
艺术类本科(民办) |
本一 |
本二 |
提前 专科 |
统考(文化/专业) |
统考(文化/专业) |
男生 |
女生 |
音乐 |
美术 |
音乐 |
美术 |
分数线 |
348 |
326 |
321 |
240/77 |
240/77 |
200/220 |
245/180 |
190/210 |
235/170 |
江苏 |
2008年分数线 |
2007年分数线 |
|
综合 |
综合 |
一批 |
330 |
588 |
二批 |
300 |
559 |
三批 |
—— |
—— |
1.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的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等级要求,总分在311分以上。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为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文化225分/专业60分;艺术类:文化150分/专业省统考150分或校考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不受此限制)。 二、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 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 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6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上述相应专业的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