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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考(专科)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内容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2年普通高考(专科)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06
    (三)学校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五)学校办学地点:
    1、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芍药居校区,校本部)
    2、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将台路校区)
    3、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
    (六)学校简介:我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开设七大类48个高职专业。学校总占地1000亩以上、教职工1200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20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在专业课考试合格的前提下,依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所报专业志愿都没录取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依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四)学校各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收费
    (一)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550—750/学年
    第七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一)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010-84614991
    网址: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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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3: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