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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在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税前会计利润。 企业应当设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当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期末,应将“所得税费用”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所得税费用”账户无余额。 【例10-42】20×1年12月31日,根据前例的资料,计算红星公司12月份的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假定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一致,请计算和结转本月的所得税费用,并求出净利润。红星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2月份的利润总额=600 000(元) 12月份应交的企业所得税税额=600 000×25%=150 000(元) 12月份的企业净利润=600 000—150 000=450 000(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 000 同时将所得税费用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150 000 贷:所得税费用 150 000 【解析】选项B不影响利润总额,而影响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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