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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