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甲方:xxxxxx公司 乙方: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电力大厦)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文圣区青年大街九十九号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写字楼 建筑占地:17666.49平方米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