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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务员政审范文:单位鉴定材料 | |||||
内容 |
关于张三同志政审资料证明 兹有我校教师张三同志,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80年12月15日、身份证号:522327198012151858。现就职于册亨县乃言中学,职务:音乐教师。张三同志于2001——2004年在八渡小学任教.2005至2011在本校任教。在单位工作期间政治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能力突出、学习和工作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生活作风正派。没有不良情形: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五)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近三年内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十七)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的; (十八)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十九)政治品德不良的; (二十)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一)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证明人:XXXXXXX 单位名称 2011年4月1日 公务员政审:公务员政审自传格式 我的公务员政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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